河北土地律師:土地征收過程中的“兩公告一登記”是什么?
根據(jù)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》以及《征用土地公告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征用土地過程必須進行“兩公告一登記”。
“兩公告”分別指《征用土地公告》和《征地補償安置、方案公告》。
《征用土地公告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:
。ㄒ唬┱鞯嘏鷾蕶C關、批準文號、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;
。ǘ┍徽饔猛恋氐乃袡嗳恕⑽恢、地類和面積;
。ㄈ┱鞯匮a償標準和農業(yè)人員安置途徑;
。ㄋ模┺k理征地補償?shù)怯浀钠谙蕖⒌攸c。
《征地補償安置、方案公告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:
。ㄒ唬┍炯w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、地類、面積,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、數(shù)量,需要安置的農業(yè)人口的數(shù)量;
(二)土地補償費的標準、數(shù)額、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;
。ㄈ┌仓醚a助費的標準、數(shù)額、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;
。ㄋ模┑厣细街锖颓嗝绲难a償標準和支付方式;
。ㄎ澹┺r業(yè)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;
。┢渌嘘P征地補償、安置的具體措施。
“一登記”指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(guī)定期限內,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?shù)厝嗣裾恋匦姓鞴懿块T辦理征地補償?shù)怯洝1徽鞯剞r村集體經濟組織、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?shù)怯浭掷m(xù)的,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、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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