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注冊程序
為方便企業(yè)申請商標注冊事宜,請在辦理申請手續(xù)時,提供以下資料: 1、申請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。 2、商標圖樣1份。(電子文檔) 3、規(guī)范商品或服務名稱(可向我公司咨詢)。 4、委托書加蓋申請人章戳。
商標查詢 企業(yè)可根據具體情況、自愿委托我所進行商標查詢。查詢的目的是檢索是否已在先申請與申請人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幫助申請人判斷是否提出申請。查詢結果以查詢之日起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查詢系統(tǒng)的數據為依據,不含正在提出申請的商標,不含處于評審狀態(tài)的在先權利信息,不含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十、十一條所規(guī)定的內容。 查詢結果僅供參考,不具法律效力。
商標注冊程序 注冊申請====商標局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(距申請日約18個月)====初審公告(距申請日約24個月)====公告日起3個月商標異議期,如無商標異議,====商標局注冊公告====發(fā)證。
商標駁回 申請人申報的商標,如經商標局實質審查后不予核準,將被駁回。申請人對駁回理由不服的,可在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商標駁回復審。申請人可以委托我所進理復審,費用另計。因商標駁回引起的連帶責任,由申請人自行承擔(如廣告投入,商標印制費用等)。
個別注意事項 1、申請人在我公司辦理申請手續(xù)后,請仔細審查申請文件內容是否與執(zhí)照內容相符,申請書所示商標圖樣位置是否正確。 2、申請人的電話、地址,如在申請過程中發(fā)生變更,請及時通知我公司。否則由于電話、地址變更未及時通知我公司而引起的連帶責任,由申請人自行承擔。 3、申請人的申請文件如在審查過程中出現(xiàn)任何問題,需重新遞交申請文件,原商標注冊費用不退,需要新繳納申請費。 4、申請人的商標使用,為申請人自愿行為。只有經商標局核準注冊,發(fā)給商標注冊證,其商標權才得到法律保護,并可以標明注冊標記。 5、補證不需商標圖樣。 6、變更名稱、變更地址需縣級以上工商行政機關出據證明(以企業(yè)名義申請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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